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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机买卖合同【汇编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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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机买卖合同(通用3篇)

集装机买卖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充分洽谈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内容及地点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供应各种石材至甲方工地内。

二、供货单价

石子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根据双方确认样板进行验收;

四、供货期限

从甲方发出材料需求单之日起计,乙方须在____日内将甲方需要的材料供应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如延期,乙方每日支付1000元违约金。(人力不可抗拒除外)

五、运输费用,包装标准及费用负担

运输费及卸车费由乙方承担。

六、工程款的支付及结算

1、 材料每 万元结算一次,每次结算的款项甲方应在10天内支付给乙方。

2、 材料到场后,甲方应及时安排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将送货单传回给乙方,以便乙方结算。

3、 乙方提供有效的材料销售发票和开户银行,甲方将结算款项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户口。不含税金收据

七、违约责任

1、 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地交货给甲方,甲方有权不支付材料款,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 乙方无故不交货或甲方无故退货,(非质量因素)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不履行部份货款的50%作违约金。其他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乙方购买石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1.甲方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分期分批向乙方购进所需石子,甲方每次需货时,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所需石子的种类、型号、数量、经乙方确认后,乙方应在本日内将该石子送到甲方工地。

2.由于石子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每批货物的价格以甲方供货当日市场价格为参考,由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3.石子接收验收方式: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先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沙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双方确认石子质量确实不合格后,乙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石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或有权要求更换供货方或乙方在本日内换送合格石子。

5.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装机买卖合同 篇2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___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时起转移,但买卖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地——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

鉴(公)证意见:____________

出卖人(章):____________买受人(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

集装机买卖合同 篇3

签订时间:20xx年 12月19日 购货单位:南平新力量药品经营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福州闽药经济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 药品名称、数量、价格、金额、规格

二、 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供应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以备验收检查。

三、 药品有效期

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

四、 包装标准

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五、 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提供,送到南平市长兴路6号,乙方在发货1天前通知甲方,在12月25日前完成交易。

六、 伴随服务

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或组织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一) 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二) 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三) 对进货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12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的药品及时更换;

(四) 在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医疗服务范围内)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免费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七、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成交药品品种;除本条第四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成交药品替代成交品种。

(二) 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票验收后3日以银行转账结清货款。

(三) 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四) 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并可以另行采购替代药品;同时将选择的替代成交药品名称、价格、数量清单或另行采购替代药品的协议,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或组织配送成交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五)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六) 乙方供应药品在顾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于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八、 违约责任

(一) 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二) 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乙方每延误7日,履约保证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乙方在支付履约保证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三) 除本合同第七条第四项约定的原因外,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采购其他品牌的非成交药品替代成交品种,应按不履行本合同的药品金额或所替代成交药品同数量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四) 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甲方每迟延支付7日,履约保证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50%;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50%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

九、 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一采购周期止。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同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 成交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后的零售价格低于采购临时最高零售价时,对未供货部分,甲方与乙方协商调整成交供货价格。

(二) 乙方的供应,以甲方发送的电子订货单为准。

(三) 甲方在无法获得乙方正常供货,且无其他成交候选品种可替代时,应按规定程序申请备案采购。

十二、附则

(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 对故意违反本合同约定和订立、履行合同中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

购销单位:南平新力量药品 供货单位:福州闽药经济开发公司(盖 经营公司(盖章) 章)

地址:南平市长兴路6号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陈坂村金山

法定代表人: (章)

电话:134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

帐号:3541

邮政编码:353000 投资区1号 法定代表人: (章) 电话:152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 帐号:4587 邮政编码:35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