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合同协议 > 合同书 > 买卖合同 >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优质【优秀3篇】正文

《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优质【优秀3篇】》

时间: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最新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优质【优秀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免费 篇1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经过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 年 月 日,在处购买的座落在白城市洮北区的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土地证号。

二、房屋价款: 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万捌千圆整,¥:18,000.00元。

三、房屋价款的交付方式及时间:

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乙方在20xx年 月日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购房款壹万捌千圆整,¥:18,000.00元。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房屋全部房款时为乙方出具收款凭证;乙方交付全部房屋价款同时甲方将房屋所有权证及与房屋有关证件全部交给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四、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办理,所发生的各项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房屋交付前,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包括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全部由甲方承担;房屋交付后的费用(包括水电费、有线电视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如发生房产被占及征用所得的。补偿款一律归乙方所有。甲方如想索要回房屋所有权。应在乙方同意的情况下返回乙方所属期间对房屋的维护及维修费用及购房款人民币壹万捌千圆整,并按房款总价50%赔偿。

八、如果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见证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收 据

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款系: 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 篇2

上诉人:于某,女,1978年7月28日生,汉族,##软件有限公司工程师,住##市##区##镇6号楼4单元602号

被上诉人:蔡某,男,1973年5月5日生,汉族,北京##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北京是海淀区##镇##号楼##单元##号

上诉人因蔡某诉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昌平区(20xx)昌民初字第##号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1、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将本案发回重审

2、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一审法院认定按照合同约定上诉人于某应承担个人所得税的事实是错误的。

首先,要查清本案的事实部分,我们需要了解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以及居间公司之间就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一系列细节约定。20xx年8月21日上诉人通过xxxx居间公司和被上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合同时,上诉人多次反复向居间公司和被上诉人核实税、费项目,得到肯定的答复是,卖方只有一套房产,并满五年,不存在个人所得税,并且居间公司经纪人国xx亲笔列出清单(证据四),及上诉人对国xx做的录音证据三,以及《房屋买卖合同》第六条(二)项关于出卖人承担的税、费中都清楚的表明,出卖人应该承担的税费中不包括“所得税”,也就是讲,不会有个人所得税发生,这是出卖方以及居间公司给买受人的真实的意思表达,上述证据足以让买受人相信,买卖合同中时产生的所有费用中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在此信任的基础上,买受人在第六条(四)项买受人愿意承担出卖人应当承担的税、费这一项的约定下,买受人愿意承担的税、费就是第六条(三)项下指明的第8项“契税”,和第六条(二)项下指明的第9项“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这才是上诉人签订合同时的真实意思表达,也是买卖双方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达成合意的前提条件之一,也不存在约定不明的情况。该份《房屋买卖合同》第六条关于税、费相关规定第(一)项之所以用罗列的方式清晰的表达所有应该缴纳的税、费,并在(二)、(三)项缴纳义务主体栏中通过填表“√”或“×”的形式约定清楚,就是为了防止合同出现歧义,如果关于“个人所得税”真的如被上诉人所言,应该有上诉人缴纳,那签订合同时就应在买受人承担的税、费一栏中通过填表打“√”的形式写清楚。通过对上述买卖双方意思和语境的分析,以及相关证据的佐证,可以清晰的看到,一审法院在审理本案时,没有深入调查签订合同的背景和了解买卖双方真实的意思表达,错误的机械套用《房屋买卖合同》相关条款,做出错误的裁判。

其次,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违约日期应该从20xx年10月26日起算至20xx年2月9日房屋实际过户之日止是错误的。我们认为在争议没有解决之前,上诉人有理由不履行相应的义务,真实情况是,20xx年10月26日下午,交易双方和中介在昌平建委开始办理过户手续时,中介拿出一些过户材料要求卖方签字,卖方拒绝签署《满五年唯一生活用房证明》,并借口上厕所,离开过户大厅,后始终没有出现,当天无法完成过户。10月至11月,买方多次催促中介(国xx)解决问题,并曾到中介店找中介协商,中介说卖方应当签字,不应该产生个税,另外签署合同时,中介讲,如果有清单之外的其他税费,中介会承担,因此,买方没有同意支付个人所得税。20xx年11月11日卖方在明知买方已经交付一半购房款,并将另一半购房款汇入卖方账户的情况下,为了获取不法利益,隐瞒不止一套住房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真实事实,采取欺骗手段,骗骗取中介和买方的信任,称其房屋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促成交易的目的,至此引发矛盾后,卖方不是采取积极的方式解决矛盾,而是通过律师来歪曲合同签订的原意,蒙骗一审法院,骗取违约金和律师费达13万多元,而一审法院根本没有深入了解案件背后的真实交易意思,且没有认真分析研究合同约定的条款内容,草率做出错误判决。在本案开庭审理过程中,卖方诉请的违约金是五万二千一百六十二元五角,而律师费却高达8万元。在中国,当事人为了5万多元利益,却承担8万元的律师费案件是不是就这个案件出现了。而且一审法院根本没有考虑到案件背后的真实交易情况,做出极其荒唐的判决,本案的判决结果,我们认为完全是一起卖方恶意不履行合同,律师参与挑起诉讼,法官极其不负责的草率错误判决。

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违约的事实有结婚证、《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公积金贷款补充协议》、查询单、详情单、收条、证人证言及当事人陈述等证据在案佐证。我们认为,这些证据并不能证明上诉人有任何过错,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清晰的知道,在本案的交易过程中,上诉人始终积极严格履行合同交易义务,并完成了高达162.5万的付款义务,(其中50%首付款按时付给卖方,剩余50%尾款也通过资金监管方式按时汇入卖方账户),其主客观善意交易非常明显,上诉人如此善意行为,不可能也不会为了4400元的个人所得税而使自己产生无法过户的风险,因此一审法院认定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对案件事实做出错误的认定。

一审法院在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错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做出错误判决。我们认为在违约责任没有划清的情况下就适用《房屋买卖合同》第九条的规定是错误的,上诉人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是积极和善意的,由于被上诉人的欺骗行为,为了促成交易,才导致过户失败,责任不在上诉人。同时关于律师费一节,一审法院适用第九条(四)出卖人或买受人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除了依据本条前三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守约方因主张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但赔偿的律师费不应当超过房屋总价款的5%),如一方违约导致上述交易无法完成的还应赔偿守约方向居间人支付的佣金。且不讲该条款是格式条款,有违公平诚信的原则,显失公平。但该条适用的前提是守约方因主张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我们先不论到底谁是守约方,该条被上诉人主张的债权是多少,我们在判决书中并没有看到,实际也不存在有债权的事实,20xx年4月8日上午11时,回龙观法庭民事案件开庭笔录第三页第五行,被上诉人的代理人已经明确请求变更了诉讼请求,变更的结果是被上诉人主张违约金48750.00元、律师费8万元。这和主张债权没有任何关系,何来因主张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的判决,且律师费开庭时被上诉人并没有发生,是事后补证的,应属无效证据,这点从一审20xx年4月8日开庭笔录第10页倒数第三行法官的问话中能得到印证,法官:“律师费必须要先交”,否则法院无法支持”。但是一审法官还是错误的支持了无效的证据。律师费的诉讼,我们认为也是被上诉人和律师合伙串通,试图通过法院错误判决达到骗取律师费的目的,从整个庭审和上诉人交易的主观目的性都可以看出上诉人的恶意。

最后,在一审判决书第二页第二面倒数第9行,法官也作出了错误的表述,“被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过户给原告蔡某”,而实际情况是“原告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过户给被告于某”,第一页第二面第13行,原告的诉求是“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51675.00元”,而在第三页第一面第9行判决“被告人于某给付蔡某违约金52162.50元”,连关键的金额都搞错了。可见本该严肃的判决书,从认定事实、证据采信、到适用法律到判决书的表述都出现了严重的错误,是一份典型的畸形错误判决。

人民法院的审判应该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从一审法院这份漏洞百出的判决书上,法官的随意性可见一斑!这样的法官执法,其公正性能令人信服吗?法治国家的目标能实行吗,一次不公的裁决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则把水源败坏了。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将本案发回重审,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

年月日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协议 个人房屋买卖合同正规版本 篇3

出卖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街__________巷_________号的房屋__________栋_______间,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款项(交款日期以汇款时间为准)。

2.乙方面交给甲方现金______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____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汇款地点、收款人汇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税费分担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________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________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必须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单位,代表人是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______房产管理局、______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