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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职业健康培训计划【精选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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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职业健康培训计划(精选3篇)

安全职业健康培训计划 篇1

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条例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特制订本年度职业健康检查计划如下:

1、成立矿职业健康检查领导小组,由分管矿长任组长、职业卫生科科长任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职业健康检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职业健康检查计划、制度,并组织实施。加强对全矿职工预防职业病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上岗前健康检查。其目的是掌握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职业病禁忌、分清责任。新录用、变更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的接触职业危害人员再上岗前,根据检查结果,评价接触职业危害人员是否适合从事该工种作业,为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的岗位安排提供依据。

3、在岗期间每年12月的定期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应与上岗前进行对照、比较,以便判定是否适应继续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工作。如发现异常,应根据情况,增加检查频率及检查项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接触职业危害人员,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危害工作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工作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4、离岗健康检查。接触职业危害人员因故调离工作岗位时,单位组织离岗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了解劳动者离岗时的健康状况、分清损害责任。根据健康检查结果评价接触职业危害人员的健康状况、健康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对诊断为职业病性残者,按国家有关政策标准评定伤残等级并发放给伤残抚恤金。

山西泽州天泰岳南煤业

20xx年3月1日

安全职业健康培训计划 篇2

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条例规定,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计划。

1、成立矿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副矿级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本矿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综合防尘措施、粉尘检测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对各类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检查,监督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监定、发放工作。

3、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全矿职工预防职业病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4、井下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2次;地面测定1次。

5、每次测定结果必须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标准相对照,发现超标时,应及时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处理对策,实施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6、井下生产各个环节都必须认真落实综合防治措施,按照防尘洒水的规定,健全完善综合防尘系统,并保证整个系统管道畅通,阀门合理,水源充足,操作灵便。

7、掘进工作面还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冲刷煤壁、水炮泥,放炮喷雾,装煤洒水等防尘措施,每部运输机头或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喷雾洒水等灭尘措施。

8、严格控制粉尘浓度和吸入人体,在采取综合防尘灭尘措施的同时,还必须佩戴个人防尘口罩或面具。

9、供应科必须准备充足的综合防尘所需的各种材料和职工防尘保护用品。财务科负责从矿安全技术专项资金中支付综合防尘材料费用。通风科要监督检查综合防尘系统的使用和完好程度,个人防尘用品使用情况该使用的不使用,按“三违”严肃处理。

10、井下综合防尘系统要列入矿安全大检查、专业检查和日常检查的重点项目。

11、劳资科会同医院对新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对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746条、第747条规定的不适合煤矿工作的人员,严禁招收入矿。

12、建立职业病体检制度,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由劳资科和工会组织实施。每年12月组织接触粉尘的职工到取得相应资格的职业卫生机构进行健康体检,检查结果及时向矿职业卫生科报告。

13、本职业危害防治计划每年修订一次,并制定其它配套制度和措施。

安全职业健康培训计划 篇3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结合铁路局、集团公司、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为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训,按照“统筹组织、分层次、分系统、大规模、大系统”安全培训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培训工作抓出成效。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障人身、设备、设施及行车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为工程的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保障。项目部根据工程建设实际出发,能够不断地向员工做出改进生产工艺、改善工作环境、降低安全风险、关爱员工健康的保证,不断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本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计划如下:

一、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

1、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生产”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以提高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素质为目标,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发生,杜绝铁路交通一般D类及以上责任事故为目的,实现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

2、培训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项目部全体员工(含外协工)全面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使安全生产素质和管理水平明显增强,“两违”明显下降,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提供强有力保障。

二、安全教育培训对象

项目部全体人员:管理人员、防护人员、特种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包括新入岗、转岗和季节、工序换岗人员)。

三、安全培训的重点内容

1、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铁道部、郑州铁路局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各级单位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

3、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4、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基本程序。

5、在岗人员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危险源辨识。

6、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

7、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

8、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四、安全教育培训学时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安全专职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其他管理人员(含技术人员)、特种工种、小车司机每年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一般人员(含外协工)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新从业人员,待岗、转岗及换岗人员重新上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五、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项目部管理人员

1.1根据要求每年必须参加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规章及规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安全生产发展新动向,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新技术、新知识等。

1.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1.3培训地点:项目部会议室。

1.4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定期进行培训,对项目出现安全生产新技术、新知识、新工艺;重大危险源、上级单位需要传达向下级重要文件等进行培训。

1.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2、架子队从事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和机动车辆驾驶员等作业人员;这些特种人员必须经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才可上岗。项目部还针对不同的工种制定不同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内容,上岗前必须经项目部培训考试合格后才可进入现场作业。

2.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特种行业所要求的安全技术技能培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2.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

2.3培训地点:项目部会议室、施工现场。

2.4安全教育培训时间:根据在建工程进度进行安排,施工现场每道特殊工序施工前。

2.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避免人身、机械伤害,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搞好安全生产,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3.架子队其他作业人员

为保证施工安全、保障进场作业人员安全、健康。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

3.1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各种岗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各种安全技术技能培训,工作环境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生产操作教育,安全防护防范意识。

3.2安全教育培训方法:内部强化培训。

3.3培训地点:项目部会议室和施工队队部。

3.4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培训时间根据在建工程进度进行安排,上岗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5安全教育培训目的:强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保障人身安全,搞好安全生产。

六、架子队安全教育方法

1、三级安全教育

对进场人员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2、经常性安全教育

开展定期培训,主要是在项目开工前、节假日前后、季节性变化等;定期开展培训主要与施工现场进度相结合,在特殊工序上或涉及“四新”技术方面,转岗、换岗人员等均要进行岗前培训。上述培训均有安质部组织实施。还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由安质部门组织对架子队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以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为内容的培训工作,使其了解公司的管理制度,作业程序、施工细则,以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七、安全教育实施

1、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职业健康教育)由项目安全总监、主管生产副经理、安质部、工程部等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2、外协队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根据公司、项目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3、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架子队长的安全培训,由上级主管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4、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职工,任何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本岗位工作。

八、教育培训实施措施

1、加强项目部安全培训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一种综合性的工作,它涉及到项目部的各个部门。在项目部各个部门齐抓共管的努力下使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按计划顺利实施,全方位的对员工工作进行综合管理,使教育培训工作对生产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2、建立培训、考核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凡上级单位要求持证上岗的岗位,未经培训合格不准上岗;对单位提供培训机会未按要求接受培训的员工按公司有关培训管理规定进行处罚。逐步形成人才考核、培养、使用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不断修订和完善员工培训管理规定,加强员工培训工作的监控力度,保证按公司所需落实各项培训工作。

3、项目部领导要重视员工培训工作,要制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管理,要根据项目部的员工培训计划进行实施,并对项目部职民工培训实施情况进行监控。

九、培训内容计划(后附)